影视项目的投资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投资,影视项目的投资及分配有着自己的复杂的体系。作为多家影视公司的法律顾问,张春杰律师曾担任几十家影视公司法律顾问,起草审核了上百份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出品合同。在为影视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张律师发现很多客户在影视投资合作时不仅在版权等法律方面不懂,甚至在投资与收益分配上都存在重大问题!钱的问题从来都是大问题,账都算不明白,投资要想有盈利就基本别想了。 
?一、各种影视投资及分配模式 1、最简单的模式:出资分配比例完全对等; 即投资比例、版权比例、分配比例完全一致的。 比如: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拍摄某电影,甲方的出资比例、项目版权比例、收益分配比例均为30%。这种情况是最简单,也是合同中最容易约定的。 2、复杂点的模式:多出资,少分配; 投资比例、版权比例、分配比例不完全一致的,一般是各投资方的资源不同,进入项目的时间不同,对项目的影响力和地位不同。 比如:甲方作为项目剧本的版权方,主控项目,其出资比例仅为50%,但其收益分配比例约定为80%;乙方作为投资方出资比例占50%,其收益分配比例却仅为20%. 3、溢价投资的:多出资,少分配; 在引入第三方投资方时,第三方溢价投资的。在双方签订影片联合投资拍摄合同后,双方在引入第三方投资时,往往会进行投资溢价,在此情况下第三方会多出资,分配比例却降低。 4、干股模式/折抵模式:不出资,还分配; 版权折抵:不出资,还参与分配的 如剧本版权折抵; 劳务折抵:如承制方仅收取部分承制费,部分承制费折抵投资额; 创作折抵:主创人员酬金的部分或全部折抵,如导演酬金或主演酬金、编剧酬金等; 资源折抵:宣传发行方就劳务或资源进行折抵的;在中外电影合拍中,部分出品方仅提供资源的; 5、固定投资:不管赚亏,都按固定分配 影视投资中还有很多股东收益投资的情况,部分相当于借款法律关系。 6、保底风险投资:赚了多分,亏了保本 如果投资方比较强势,还可能会存在要求进行保底收益的风险投资交易模式。 7、对赌投资 ?二、投资/出资部分计算的难点 ◆1、总出资额包含项约定不明或约定错误; ◆2、一方未有实际出资,以劳务或版权、资源等折抵出资的; ◆3、项目有盈余或者项目超支的;投资超支,导致追加投资的,有的投资方追加,有的投资方不追加的; ◆4、存在溢价投资时,总预算额不一,出资比例计算混乱的。 ?三、收益分配部分计算的难点 张春杰律师提醒:分配关系到投资本金的回收,在合同中是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要特别予以重视。在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协议中关于收益分配部分有以下难点需要注意: ◆1、明确投资回报方式是固定收益投资、风险投资还是有保底性质的风险投资; ◆2、参与分配的总额包含项约定不明或约定错误; ◆3、是否优先扣除全部实际投资款; ◆4、计算分配比例的基数是全部的收益款还是全部项目利润款?有干股时要特别慎重; ◆5、扣除的项是否全面、合理。包括税费、第三方费用、主创人员分成等; ◆6、扣除的顺序是否合理; ◆7、分配的次序是否合理; ◆8、宣传发行资金垫付、预付的情况处理; 影视投资的账首先要算明白,作为投资人在签约投资前一定要计算清楚,自己的投资款在发行收入要达到多少的情况下才能回本。如果钱的问题都没算清楚就贸然投资,这钱投的可真是稀里糊涂了,想不亏损都难啊! 有的影视项目投资交易模式包含了以上几种或者多种,在做投资交易架构设计及合同条款设计时就比较复杂了,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出品合同关系到投资人和出品方的核心利益,在影视项目投资谈判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影视律师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