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2018年11月29日,第六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在成都举办,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辰席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聂辰席表示,要把齐抓共管作为长久之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网络视听业务延伸到哪里,管理就要覆盖到哪里,把该管的都管起来。我们提出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下一步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快细化操作路径、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 聂辰席
聂辰席在发言中称,在总局指导下,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国内主要视频网站,制定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100条,近期将向社会公布,必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
近日,为提升短视频内容质量,遏制错误虚假有害内容传播蔓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制定本细则。具体如下: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一、总体规范
1、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2、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积极引入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军机关团体等机构开设账户,提高正面优质短视频内容供给。
【责任编辑: tfwsw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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