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9号公告,依法撤销龙泉驿区德瑞堂大药房药品GSP认证证书。
撤销公告显示,龙泉驿区德瑞堂大药房位于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洪河北路517号1幢80、91、92号,因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坚持诚实守信,员工伪造填写所销售处方药相关的医院处方签、未按照有关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
此次被撤销的龙泉驿区德瑞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号为川DA0283318(13)。据悉,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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